呼人「阿差」 隨時犯法
《種族歧視條例》昨天(7月10日)中午獲立法會一致通過,政府提出的豁免語言歧視修訂案則戲劇性地遭到否決。落實立法後,醫院、學校和商店等公私營機構,都有責任向少數族裔提供包括翻譯在內的語言方便。稱呼別人「阿差」、「賓妹」或者「鬼佬」,只要對方覺得冒犯,都可能造成間接歧視而產生訴訟。

目前全港的非華裔人口約有23萬人,《種族歧視條例》對他們是一大喜訊,條例保障他們在就業、教育、醫療和提供貨品及服務等六個範疇享有平等權利。立法後,無論政府還是私人機構,只要因為種族而提供不同的待遇,即屬於歧視。該條例在立法會上獲得45票贊成,0票反對;政府推出的修訂案則有21票反對,20票贊成,戲劇性地差一票而不獲通過。

不當稱呼可引發訴訟
政府隨後提出的「豁免語言歧視」修訂案,主要內容認為——要求公營或私營服務供應商,以多種語言進行活動和業務,或與客戶溝通時提供不同語言的翻譯,是不切實際和不可行。希望修訂案可以使學校、醫院、康樂設施、交通工具、銀行和商鋪等公私營機構可以無須為少數族裔提供翻譯,但是這項豁免遭到泛民派、工聯會及金融界的李國寶議員聯手反對而不獲得通過。

議案通過後,預計對醫療及職訓教育機構,和大型私人機構的影響最大。根據條例內容,如果日後毅進課程只提供中文課程,令不懂中文的少數族裔無法入讀,就可以構成間接歧視。而醫院如果無法提供翻譯給少數族裔,令他們無法表達病情,也可以引起訴訟。因為公私營機構都受到新規定限制,如果商販因為言語不通,而不能提供相同品質的貨品,都可能犯法。

同時,新條例有「種族騷擾」的條文,稱呼少數族裔「阿差」、「賓妹」或者「鬼佬」,只要對方覺得冒犯,就可能構成間接歧視,對方可循民事提出訴訟。而強烈的嘲諷或者煽動種族仇恨,則會構成刑事犯罪,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及監禁兩年。不過,華裔的內地新移民,則因為非不同種族而不受到保障。
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形容是新里程碑,而政府將撥1,600萬元建4個地區傳譯中心,可助少數族裔作協調及調整。

私家醫生感「晴天霹靂」
自由黨副主席周梁淑怡指,沒豁免條例實行有困難,也涉及商界的經營成本,主席田北俊更擔心,由於少數族裔到公立醫院求診,或會因為找尋翻譯,而延長輪候時間。

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昨日與食物及缳生局和醫管局開會,討論新法例對私家醫生的影響。他批評法例事前沒有諮詢,現在私家醫生感到「晴天霹靂」。他說:少數族裔求診時,「我們不知他講甚麼話,他又沒有帶護照,怎知找甚麼人來翻譯?若翻譯員來到,病人已走了,又怎樣?法例有否要求翻譯員抵達診所的時間?透過視像翻譯是否可行?」他又關注是否需要為少數族裔病人提供以其語言撰寫的報告、文件或藥物標籤。

醫管局主席胡定旭和行政總裁蘇利民說,會按照法例的要求去做,加強翻譯服務,聘請兼職翻譯員,會用最有效率和可行的方法回應法例要求,暫未計算涉及的人手和成本。醫管局發言人又補充,為加強支援,六月中已在全港醫院試行為數種較常見的外語提供現場傳譯服務。

職訓局發言人說,暫時就讀職訓課程的少數族裔人士,大多懂英語,尤其中三及中五的青年課程及商用課程,都可報讀英語課程,問題不大,必要時亦有先修班協助。大律師公會主席袁國強亦指問題不大,過往不少涉及少數族裔的案件都以英文為主,到律師手上已經翻譯,而到法庭都有即時傳譯。

政制事務局發言人回應,打算在下周五把法例刊憲,條例分階段在一年內實施。有消息指,港府在研究法例後,不排除在下屆立法會提出修訂。

《種族歧視條例》重點
「豁免語言歧視修訂案」投票結果

種族歧視ABC
問題: 稱呼少數族裔做「阿差、賓妹、死鬼佬」是否構成種族歧視?
答案: 可以構成間接歧視,但視乎當時情況是否用作慣用地道用語,當時語氣和情景,是否蓄意冒犯或侮辱而定。
問題: 業主拒絕出租單位予某種族人士,是否違法?
答案: 若單位是獨立出租,即屬違法;但若分租單位,要共用設施,即可選擇住客種族。
問題: 不懂中文的少數族裔人士,申請一份必須懂得聽寫中文的工作,不獲聘任,是否歧視?
答案: 不屬歧視,純粹因為不符合職業基本要求。
問題: 在聘請家傭時,可否選擇某種族?
答案: 可以,但該傭工在受聘後就會受條例保障。
問題: 醫院沒有為少數族裔提供語言翻譯,是否違法?
答案: 有可能。日後要盡可能提供傳譯員。
問題: 只會說廣東話的小販賣橙,不懂說少數族裔的語言,是否歧視?
答案: 不算,視乎有否盡力提供協助,例如手勢搭夠,表達價錢。
問題: 茶餐廳沒有英文及少數族裔語言的餐牌,是否歧視?
答案: 未必,視乎有否盡力提供協助,例如夥計用簡單英語解釋,或提供附有相片餐牌。

 
  
回應: 呼人「阿差」 隨時犯法 2008-07-18 14:50
Solaris
「阿差」是某印度某地的方言,本意是「好」。而「星」則是男孩子的意思,印度人在命名的時候,習慣在男的名字之後加「星」,女孩子則加「歌」,本來就一點歧視的成份都沒有。
頹是一種境界,廢是一種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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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 sunflowerdrape 2008-07-16 12:44
阿爺


引文: 還有,以後唔叫人,一開口就講內容,如何?如之奈何?

哈哈, 你講如之奈何? 我可唔可以投訴你架? 因為我唔明你講咩, 你係咪岐視我中文差先?hahahahahaha

※ 好鐘意靚女 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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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 呼人「阿差」 隨時犯法 2008-07-14 09:19
andera1

本身呢條法都有其精神存在, 係件好事

最主要係條豁免修訂過唔到...變咗矯枉過正

講咗十幾年, 點一時間改到, 好似整個陷阱俾人踩咁

學Solaris話齋, 鬼知佢有無感覺被冒犯咩, 唔通我講之前問聲佢?!

如果我係受保障一族, 我都周圍同人講吓嘢,

告起上嚟隨時好過中六合彩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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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 呼人「阿差」 隨時犯法 2008-07-13 09:44
sunflowerdrape

叫呀差會犯法,唔叫佢阿差可能唔識應,唉!!!!!

以下叫人对照表,睇睇可唔可行:-

阿差-印人

鬼佬-洋人

架仔-曰人

賓妹-菲妹

還有,以後唔叫人,一開口就講內容,如何?如之奈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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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 呼人「阿差」 隨時犯法 2008-07-11 15:45
門徒
妖魔生講的好,18歲以下唔比睇三級片,擺明就係年齡歧視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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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 呼人「阿差」 隨時犯法 2008-07-11 15:44
門徒
well,我只係想講,要移民,第一件事就是考語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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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 呼人「阿差」 隨時犯法 2008-07-11 15:42
Solaris
哇哇哇,響講之前點知對方係唔係反感架,同埋呢家野,好個人姐。咁模糊都立到法?
頹是一種境界,廢是一種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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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 呼人「阿差」 隨時犯法 2008-07-11 15:06
Jeremy

惡法!離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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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 呼人「阿差」 隨時犯法 2008-07-11 15:00
***

痴線, 真係本沒倒置, 越來越低能!

咁我要求, 邊個叫我肥仔, 都犯法呀, 因為咁樣係歧視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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