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勞工處籲請建築地盤的承建商和工人、工廠及從事工業經營的僱主及僱員,在農曆年假期後應提高警覺,在恢復工作前,應檢查工作場地及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。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,在長假期後,工作場地的情況可能有變,管理人員及工人的安全警覺亦可能有所鬆懈,因此勞資雙方都要加倍注意工作安全。 他表示,如工作涉及有潛在危險的工序、機器或工具等,應在開工前作檢查、準備及採取合適的安全措施,這個步驟是十分重要的。 所有棚架、工作台、起重機械、臨時供電設施、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工序、化學品工序、密閉空間、渠務及挖掘工程均須由合資格人員檢查,並在確保安全後,才可再次使用或復工。 他續稱,管理人員亦須充分提醒及指導工人,在從事高空工作及其他危險工作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。為防止意外發生,發言人籲請承建商和僱主在工作場地加強監察,確保在假期後工作場地仍然安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