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今日拒絕律政司的申請,不會延長禁止民間電台廣播的禁制令。
民間電台承諾,未來三個月不會透過大氣電波廣播,除非有大型民主活動,否則只會在網上廣播。
民間電台要求政府三個月內,向立法會提出修改電訊條例或修例時間表,否則他們會繼續公民抗命,透過大氣電波廣播。